首   页 学校概况 最新动态 校务公开 德育园地 教学园地 师生风采 爱心互动 历史足迹 福州市数字少年宫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校园环境领导班子学校荣誉视频中心校歌
在线搜索
招生就业
招生部就业部咨询指导
校务公开首页 >> 最新动态 >> 校务公开
福州市盲校2016年秋季收费
字号:[ ]    浏览次数:2599    发布日期:2016-09-01    编辑:福州盲校

校长公告

 201612号)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榕政综[2009]133号文件和福州市财政局榕财督社【2007366号文件、《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福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意见》(榕政办[2014]193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学生(包括外来农民工子女)均实行“三免两补”,即免交学杂费、书本簿籍费,寄宿生免收寄宿费等免费政策,并对全校学生进行生活补助。

经校务会议研究,教育局批准,现将本学期在校用餐的学生个人伙食交费标准公示如下:寄宿学生本学期个人缴交500元(每人每月应缴交100元,一次性缴交5个月,计500元);寄午膳学生本学期个人缴交400元(每人每月应缴交80元,一次性缴交5个月,计400元)。此外,学校无任何形式的其他收费。

校长:兰廷义

20160830

版权所有:福州市盲校   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0号
闽ICP备1020298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