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盲校2015年春季收费
校长公告
(201508号)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榕政综[200福9]133号文件和福州市财政局榕财督社【2007】366号文件精神,我校学生(包括外来农民工子女)均实行“三免一补”,即免交学杂费、书本簿籍费,寄宿生免收寄宿费等免费政策,并对全校学生进行生活补助:在校寄宿生给予每生每月24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2400元/生•;;;年)的生活补助费,中午在校就餐的学生给予每生每月1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1000元/生•;;;年)的生活补助。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 600元,用于购买校服;寄宿生每生一次性补助300元,用于学校统一购置床上用品及生活必需品。对于享受的低保政策家庭的残疾学生,免交100元伙食费(个人缴交部分)
    经校务会议研究,经教育局批准,现将本学期在校用餐的学生个人伙食交费标准公示如下:住校生家长应缴交500元(每月100元);寄午膳学生家长应缴交400元(每月80元)。此外,学校无任何形式的其他收费
校长:吴淑英
2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