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学校内控小组会议对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方案进行审议,经商议决定如下: 我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按有关规定已进行立项和意向公开,项目预算160万元,我校于2023年7月10日在校园官网发布方案征集公告,至截止时间共收到4份方案,经校内控小组研究优化方案后拟定出符合我校实际情况的采购方案(即供货清单范围与要求),待上报教育局审批后,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中随机抽取符合资质的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一、供货清单范围: 供货清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所需的米面、食用油、调味品、干货、果蔬类、肉类、禽蛋类、冻品类、水产类、卫生洗涤用品等,采购预算金额为160万元(两年)。 二、供货要求: 1、一般要求 (1)中标人必须保证食堂每天的食材供应,所供商品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的产口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所有食材必须是非转基因食品,确保提供食材安全。蔬菜类需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肉类需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廋肉精残留检测证明。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2)食堂所采购货物需于每天上午7时前按采购人于前一天提交的采购清单要求的品目、数量配送到指定地点。验货时品目、数量需与采购清单一致,送货清单应有详细的物品单价、数量、品名、产地、保质期等并加盖商家公章。临时加单的二次应急配送,应在通知后45分钟内送达。漏送的菜品或因质量原因被退回的货物,经采购人要求必须补送的,供应商应无条件及时补送。 (3)本项目采用“折扣”形式进行报价。食堂用品采购按约定卖场(沃尔玛、永辉等)货品种类当日价格下浮后的折后价结算,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采购。 2、技术服务要求 (1)生鲜品供应要求:必须保证供应鲜肉品为本地正规企业当日屠宰的肉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肉品须表皮洁净、肥膘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等。 (2)蔬果类供应要求: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应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数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清淘进行加工,净菜率不得低于95%,须每日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瓜果外观整齐、无折断或碎物,果肉结构为多水、色鲜、有光泽,不得过熟或欠熟。 (3) 禽蛋类供应要求: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生产日期和出厂期要和销售期近期。 (4)豆制品/芽菜品供应要求:豆腐、豆腐干、豆芽、红豆、绿豆等。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数整齐、无需二次处理就可以直接清洗后进行熟加工。 (5)米面制品/粮油副食品供应要求:大米、面粉、五谷、米线、新鲜面条、干面条、粉干、河粉等,要求原材料不含非食用化学物质,无腐烂、无变质、无变味、无霉变、无虫蛀、无杂质,无毒害,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质,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食用油每月提供1-2次检测报告。糖、味精、酱油、醋、豆制品、生粉等必须具有“QS”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6)冷冻品供应要求:首选知名品牌或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商品,包装完好、标识明确、色泽自然、无变质、无非食品用添加剂、无解冻,生产日期为供应近期。冷冻品失水率按6%计算,多余的冰水重量全部予以扣除。冷冻品失水率的随机抽样检测 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7)水产品供应要求:鱼、虾、蟹、贝类等,要求新鲜、外形无损伤、不含非食用化学物质、肉质结实、紧密并富有弹性。 (8)奶制品要求:鲜奶上市日期不超过两天,冷藏酸奶日期不能超过四分之一保质期。 (9)供应商提供的所有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及安全标准,货物不二次封口,出厂及保质日期应清晰可见,剩余保质期不低于保质期总时长的四分之三,且不低于其在沃尔玛、永辉等卖场当日同类产品的质量。对于未满足要求的物品,应可以无条件退、换货。 (10)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经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供应商除赔偿损失外,要支付所涉产品价值的十倍赔偿金,直接在采购结算款中扣除。 (11)供应商提供食堂的物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物品外观、包装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应无条件退货,马上提供合格物品更换,当月发生五次或当天发现三种物品不合格,将对其扣除当日食堂采购所有菜金进行处罚,并直接在采购结算款中扣除。对于屡教不改并被处罚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11 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并扣除当月配送总金额作为处罚,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公示期:2023年8月20日-8月22日